2019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日期:2019-06-11 浏览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数量


2019年全省安排“特岗计划”指标7809名在云岩区等85个县(市、区、特区,下同),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6012名(含30名“硕师计划”毕业生,具体名单见下表);县级“特岗计划”招聘1797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下方二维码。


微信图片_20190610123212.jpg


二、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对已取得2019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县“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招聘范围、条件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市(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三)为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州、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州、县自行确定。

(四)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