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1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中共贵州省委保密办下属事业单位--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6、符合涉密人员有关政审要求:必须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忠于祖国、政治可靠,历史清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方案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方案。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5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进行公示。
   2、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17:00 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10月27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中共贵州省委保密办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2年11月6日9:00至11月8 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0851- 6831833、6810676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每一项均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公示。
    1、笔试
   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公布。
   按《招聘实施方案》和职位条件要求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
   3、面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上发布公告。
  (2)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2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7、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8、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5892233、5892206、5825181
               监督电话:0851-5892018、5892381
   六、未定事宜,由省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表:
   1.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4514.doc
   2. 省秘密载体销毁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4515.doc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