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西南州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黔西南州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的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赴高校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计划及对象
(一)引聘计划:2024年黔西南州赴高校计划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35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引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承诺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九)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十)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三、引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引聘依次在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武汉市高校开展现场宣讲报名、现场测评考核,相关事宜如下:
1.北京市
宣讲、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00至18:00
测评、考核时间:2024年3月5日至6日
集中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贵州大厦四楼万峰林会议室)
集中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2.上海市
宣讲、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至18:00
测评、考核时间:2024年3月9日至10日
集中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室
集中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3.南京市
宣讲、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18:00
测评、考核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14日
集中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南大国际会议中心二楼躬行厅
集中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4.武汉市
宣讲、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至18:00
测评、考核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17日
集中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第三报告厅(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星湖体育馆)
集中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引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和测评,本次专项引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参加一次测评,免收报名费。引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现场测评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另行组织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引聘人员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下载《2024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在公告的时间和报名点持《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学历认证;(3)其他岗位需要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求职推荐表等其他材料;(4)近期2张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引聘人员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填报,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引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引聘资格。
(二)测评
测评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分为综合类、宣传类、教育类、医疗类四类,报名人员根据岗位类别参加测试。各引才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引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另行组织测试,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方案另行制定,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同岗位全体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如有人员放弃签约,在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选择签约对象。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4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引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引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引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多递补两次。
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事宜
(一)引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完聘用备案手续。
(二)本次引聘测评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无任何培训。
(三)引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2024年赴高校专项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3222011(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59-3221609(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59-3241595(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黔西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